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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学院第42期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四)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图/李枭 文/刘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引导学员们深刻理解党的纪律要求,增强组织观念,明确自身在党组织中的责任与使命,为培养合格的共产党员奠定坚实基础,建筑工程学院于4月26日在医学楼报告厅二成功举办了第42期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第四次课程。本次培训以“党的组织原则及党的纪律”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为主题,由郭敬源老师主讲,全体拟发展对象参与学习。

    培训伊始,郭敬源老师以“党的组织原则及党的纪律”为题,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解读了党的组织原则。他从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入手,详细阐述了其内涵、发展历程以及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是确保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通过列举党史上一些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导致的教训,学员们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制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的极端重要性。

    在讲解党的纪律时,郭老师指出,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障。他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的纪律,要求党员在政治方向和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纪律要求党员服从组织决定,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廉洁纪律要求党员廉洁奉公,反对腐败;群众纪律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工作纪律要求党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制度;生活纪律要求党员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通过案例分析,学员们深刻认识到严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在讲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时,郭老师引导学员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他指出,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党的利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他强调,履行党员义务是党员先进性的体现,只有切实履行义务,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

    同时,郭敬源老师也详细阐述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的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以及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等。他指出,党员权利是党章赋予党员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党员履行义务的保障。党员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反对滥用权利、谋取私利的行为。通过深入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学员们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责任与使命,增强了作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在培训过程中,郭敬源老师注重与学员们的互动交流,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引导学员们深入思考、积极参与。学员们围绕“如何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践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如何正确处理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分享了自己对党的组织原则、纪律以及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和感悟。通过互动交流,学员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了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良好效果。

    本次党课培训是建筑工程学院第42期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的重要环节,通过系统学习党的组织原则、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学员们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锤炼。学员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努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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