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院本、专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6月16日开始
(二)学院认定及公示:6月16日—9月上旬
(三)材料报送:9月上旬
(四)学校公示:9月中旬
三、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
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让每位学生(包含2025级新生)都知晓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并发放《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学生申请
学生需自主如实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2024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重新进行申报。
(三)认定评议
以专业或班级为单元,组建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小组保密协议书》,其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年级(专业或班级)规模合理确定,保证广泛代表性,一般不低于总人数的10%。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将在对应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学生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同时审核学生提交的《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信息。按照我省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原则与依据,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依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汇总表》,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等级,上报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院审核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提出认定结果。
(五)学院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与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公示时间及监督渠道(电话或邮箱),均需通过合适途径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的认定结果应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公示网页链接和现场照片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内容不得包含学生个人敏感隐私信息,公示期满后须及时撤下相关内容。
(六)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名单》《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公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
(八)学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石,直接关系到资助政策的落实成效。各辅导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细致组织、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认定工作的精准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
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将原建档立卡且仍享受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全部纳入困难认定范围,做到应助尽助、精准帮扶。
(三)规范程序,提升质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各位老师要熟练运用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完成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核等基础工作。在认定过程中,一旦发现学生存在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学院要立即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管,动态调整
要定期开展学生困难认定资格复核工作,加强对困难认定工作的动态监管。若学生困难等级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其困难等级;若学生出现被取消困难生资格、休学、离校、严重违纪违法、严重铺张浪费等情况,要及时取消其认定资格,确保资助资源精准使用。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7月1日